建设工程对外挂靠被挂靠方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2021-01-20  1192


建设工程对外挂靠被挂靠方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建设工程挂靠施工在现实中大量存在,所谓建设工程挂靠施工,是指为了进行工程建设,不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施工人(挂靠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被挂靠人)的资质,向被挂靠人交纳管理费,承揽工程并进行施工建设的行为。建设工程施工挂靠涉及二个法律关系,一是挂靠对内涉及挂靠人与被挂靠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二是对外涉及与发包单位的施工合同关系以及与材料商、农民工等第三方形成的买卖、劳动用工等其他法律关系。因为挂靠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人是挂靠人,对挂靠施工经营纠纷中的对外民事责任,原则上都是由挂靠人对外承担。但由于被挂靠人承担责任的能力强于挂靠人,或者挂靠人下落不明,此时相关的权利人常常会向被挂靠人主张权利,要求被挂靠人承担民事责任。那被挂靠人应该怎样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呢,先就其对外和对内的民事责任的承担分析如下:

一、对发包方民事责任的承担

首先看最高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根据202111日起施行。法释〔202025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1条的规定“()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应该属于无效合同,和第七条“缺乏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请求出借方与借用方对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等因出借资质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十八条因保修人未及时履行保修义务,导致建筑物毁损或者造成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保修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看《建筑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筑法》第66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暂行意见》第5条规定,施工人挂靠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并以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签订建筑工程合同而被起诉的,应将施工人和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列为共同被告;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对施工人因承揽的工程不符合质量标准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挂靠人未能按约定履行施工合同义务,逾期交付工程或者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等给发包方造成损失发生纠纷以及在保修期挂靠方不履行保修的义务,发包方会起诉被挂靠人和挂靠人要求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挂靠是一种违法行为,被挂靠方最好不要对外挂靠,否则如果工程质量不合格或挂靠方违约,被挂靠方要对会对涉案工程承担民事责任,特别是在挂靠方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对被挂靠方来说风险巨大。因此被挂靠方要积极履行监管职责,督促挂靠方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

二、对下游第三方民事责任的承担

与第三方发生纠纷,主要涉及挂靠人在工程施工中未能按约定向材料供应商、设备租赁商、施工队支付货款、工资款。被挂靠人对外如何承担责任,要根据挂靠经营的情况不同区别对待。

(一)挂靠人对外明确以被挂靠人的名义进行施工或经营,第三方也有理由相信其是在与被挂靠人发生经营关系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被挂靠人应对第三人承担责任。当然第三方要举证证明挂靠人对外以被挂靠人的名义进行施工或经营,实务第三人中容易举证,虽然在具体施工中,因被挂靠人不会将企业印章交与挂靠人使用,挂靠人与第三方发生经营行为时,被挂靠人一般不会在合同上加盖公章。被挂靠人的通常做法是刻制一枚项目部章交挂靠人在工程项目上使用,挂靠人一般以某某项目部的名义对外为民事行为。因某某项目部是被挂靠人在该项目上临时设立的内设机构,此时,应视为挂靠人在以被挂靠人名义对外发生关系。实务中大量的案件,是第三方起诉被挂靠方。

(二)挂靠人明确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施工或经营的

由于挂靠人在发生经济往来时向相对人表明了自己的身份,相对人是基于对挂靠者的信任才做出的意思表示。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挂靠者与相对人做出的意思表示真实有效,那么就只能在相对人和挂靠人之间产生合同法律关系,但在实际施工中又因存在不同的情形来决定被挂靠方是否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1.如挂靠人再次以自己的名义将工程非法转包或违法分包,次承包人作为实际施工人,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43条第二款的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被挂靠方应在欠付挂靠人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

2.挂靠人虽然以自己的名义对外为民事行为,但相对方有理由相信挂靠人是在履行与被挂靠人的施工合同义务有关的职务行为。这种情形应视为挂靠人以被挂靠人名义发生民事行为,被挂靠人应与挂靠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挂靠是一种违法行为,对外挂靠存在诸多的法律风险,奉劝拥有资质的一方不要对外挂靠,以免遭受巨大的损失。

/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