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事业的崭新实践

 2011-03-19  1616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事业的崭新实践

 

——2010年人民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综述

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时期里,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进程中,人民法院作为社会

管理的重要主体,责无旁贷。

  历史的坐标定格在20091218

  这一天,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强调,要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这一重大部署,是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准确把握,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迫切需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作为一个时代课题,紧迫而适时地摆在了政法工作的重要位置。

  这是审判工作的重要内容,更是人民法院所承担的社会责任。

  面对这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事业的崭新实践,面对这场司法制度领域史无前例的深刻变革,人民法院以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开启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有益探索。

  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不久,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就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会议精神。

  2009122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意见》出台。24条意见清晰描述了人民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现实途径和根本方法,成为法院系统的行动指南。

  2010422,首席大法官王胜俊在革命圣地延安发表讲话:要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从政法工作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上,在全国大法官审判管理专题研讨班上……每一次会议,王胜俊院长都要对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进行强调;在陕西、在福建、在江西……每到一地,王院长都要对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作出指示。

  与此同时,全国各级法院也采取多种形式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成为人民法院自身发展的内在动力,成为全国广大法官的自觉行动。

  如何以司法创新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如何找准人民法院参与社会建设的职能定位?……

  围绕着一个个问题,能动司法与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管理的司法创新等一系列研讨会相继召开。

  一次次重要会议,一个个务实举措,有力推动着人民法院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向纵深发展。

  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能动司法的时代内涵。法院在强化审判职能的同时,自觉承担社会责任,是能动司法最显著的特征之一。

  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依法履行职责,就必须服务于党在不同历史时期所确立的根本任务,必须发挥司法的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人民服务。

  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本质属性的具体体现,也是人民法院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高度统一的必然要求。

  2009年,在国家遭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背景下,能动司法应运而生。这是人民法院司法理念的重大创新。

  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不能因循守旧、被动应付,而必须主动服务,积极作为。王胜俊院长在谈到人民法院工作与三项重点工作的十个结合点时,首先提到能动司法。

  全力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创造性地弥补法律与现实之间的脱节,提高社会法治化水平,是能动司法的基本价值。

  围绕审判和执行工作的方方面面,过去的一年里,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了《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等58个指导性意见,发布了办理网络赌博、伪造货币、非法集资案件等20个司法解释,针对一段时间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恶性案件频发的情况,及时下发了相关通知,要求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师生安全的犯罪活动。

  这些意见立足于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有力指导了各级人民法院做好审判工作,成为能动司法助推社会管理创新的生动样本。

  司法的能动性要求法院在参与社会管理中,必须深入研究,把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可能反映在司法领域的各种情况和问题,预警在前,应对在前。

  把矛盾解决在萌芽,把风险控制到最低。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法院围绕建立重大案件剖析与通报制度、重要工作风险评估机制展开调研。

  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全市法院对重大敏感案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20106月,该院的一项问卷调查显示,91.2%的法官认为评估工作提高了自身的大局意识。

  陕西省陇县人民法院制定了《案件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制度》,法官通过对所办案件信访倾向、当事人过激行为、群体性纠纷可能性等进行分析,提前制定处置预案。

  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全方位、常态化的司法预警机制,针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定期与党政部门、金融单位、大型企业座谈交流,防范可能危及经济发展、社会安全的风险。

  审判白皮书是法院发挥社会关系调整功能的新舞台。

  2009年初,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在全国法院开展行政审判白皮书活动的通知》,至此,这种被媒体称为大司法建议的行政审判年度报告便得到了广泛运用。

  部分房地产鉴定报告质量存在瑕疵,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不够公开透明……贷款审核不严、柜面操作尚欠规范……”从这份直面问题的系列白皮书中,我们体会到了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房产、金融等6大领域发出纠纷预警的勇气。

  联系12367家企业,形成600余份调研报告,向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发放《防范法律风险60项提示》5.7万份。翔实的数据中,我们看到了江苏法院的积极作为。

  省高级人民法院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的做法具有开创性意义,是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湖南的有益探索。从时任省长周强的肯定批示中,我们感受到了湖南高院推进社会管理的信心。

  在辽宁,法院行政审判白皮书已成为行政执法部门评价执法水平的重要参考;在广州,海事审判白皮书被行政单位视为整容镜;在贵州,审判执行白皮书,获得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普遍好评。

  用司法的独特目光审视企业活动,用司法的锦囊妙计促进可持续发展,是一种更高层次、更高境界的司法。全国人大代表、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董才平的话语代表了成千上万企业人的心声!

  从尝试常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预警机制不断发展、不断完善。个中内涵,却始终如一……

  结合审判及时发出有价值的司法建议,指导和规范相关部门依法办事,是人民法院更好地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手段。

  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社会问题提出司法建议,是完善社会管理的要义所在。

  一年来,我们欣喜地看到——

  北京市三级法院刑事审判司法建议数量逐年增加,涉及面越来越广。全市高、中两级法院刑事司法建议反馈率超过85%,基层法院反馈率也达到60%

  原来法院一来人,以为是企业经营中出现问题了,现在连门卫都知道,法院又来提供服务了。黑龙江企业界代表们对法院开展的访企业、提建议、促发展活动赞赏有加。法院提出的450余项司法建议,有380余项被有关部门或企业采纳。

  一份建议书促进了一个行业的规范和有序,我们感到十分欣慰。针对殡葬行业存在的问题,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向市民政局提出三点司法建议。不到一个月,民政局就制定了4个方面的14项改进措施。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引起了上海拍卖行业的整顿,带来了上海保险行业的规范;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建议加大执法检查和市场监督管理力度,该市的制鞋业走上了一条规范的专业化之路。

  一份份建议的背后,体现的是为大局服务的能动形象,传递的是为人民司法的责任担当。

  延伸司法职能,创新服务方式,为社会管理注入强大的司法动力,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创新的应有之意。

  周永康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重点在于解决好特殊人群帮教管理。

  如何让被判处缓刑的少年犯重新燃起生活的希望?如何让他们更好地回归社会?

  河南省三级法院建立了符合要求的少年审判机构,65%以上的法院建立了少年审判圆桌审判庭,并在全国开启了省内规范未成年被告人量刑规范化工作的先河。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探索出了五四三二一审判模式,即五个一、四教育、三阶段、一桌一室、一基地,成为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的有益尝试。

  山东省茌平县人民法院创出了一套独具特色的茌平模式,将帮教与救助、就学、就业融为一体。该院创建的失足青少年帮教基地——“阳光家园,着眼于审前预防疏导、审中人性司法审后落实帮教回访,不失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好形式。

  法庭教育、社会调查、指定管辖、心理干预、刑事和解……少年司法,让越来越多的弱者受到了人性的温暖。

  开展平安创建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

  青海玉树地震、甘肃舟曲特大泥石流地质灾害牵动国人的心。救灾、抢险、维护灾区秩序……处处都有人民法官的身影!

  上海世博会举世瞩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展了服务保障世博、公正廉洁司法活动,成立世博法庭和专项合议庭。80%以上的案件通过调解或和解的形式审结,平均审理周期仅为11天。

  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精彩绝伦。广东法院以平安亚运、司法守护;文明亚运、司法相伴;绿色亚运、司法相随为理念,推出了涵盖亚运法庭、案件管辖、涉诉信访、舆论引导等12项举措。

  网络,在给人们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强调,要依法打击利用网络进行的网上诈骗、网上盗窃、传播淫秽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网络空间。

  20102月,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打击网络淫秽信息相关犯罪活动提供了明确的司法依据。

  一项项措施扎实有效,体现着人民法院创新社会管理的决心和勇气。

  一个个创新前所未有,凝聚着人民法院推进社会管理的共识和努力。

  2010年,是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开局之年。人民法院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伟大进程中迈出了坚实步伐。站在十二五规划的前沿,让我们再次重温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对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具重大战略意义。 这是时代的命题。这是人民的期待。  来源:人民法院报     李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