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交通事故同命不同价或成历史:上海诺迪律师事务所
2012-08-07 1064
交通事故同命不同价或成历史
宁夏将对《宁夏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进行修改
记者从宁夏交管局了解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进行修改。值得关注的是,修改后的《条例》亮点更多、更贴近民生,大家所关注的交通事故赔偿金额因当事人户籍为农业或非农业而不同的赔偿条款,修改后或将明确同命同价的赔偿原则,体现公平正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进一步增强立法的透明度,保障公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宁夏公安厅、宁夏政府法制办将《条例》全文在相关网址公布,欢迎市民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宁夏道路通车里程和机动车、驾驶人保有量迅速增长。截至目前,全区道路通车里程已达2.5万余公里,机动车保有量达135万余辆,驾驶人109万余人。因道路、车辆、驾驶员人数迅猛增长,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和遵章守法意识淡薄,加之交通执法力量不足,交通管理方法手段滞后,导致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屡禁不止,道路交通事故居高不下,《条例》已经不能适应道路交通环境的需要。因此,尽快依法修定《条例》已经成为严厉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警示教育广大机动车驾驶人遵章守法、文明出行的当务之急。据了解,宁夏公安厅、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已将《条例(修订草案对照表)》对外公布。此次《条例》共修改75处,其中对条文修改34处,新增条文22处,对处罚额度进行调整12处,删除条文7处。此次修改还征求所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民警的修改意见建议,其中不少涉及民众所关心的问题,比如:现行《条例》规定:“其他客车违反规定载货或者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对机动车驾驶员处100元罚款。”而修改稿中则拟规定“超过核定人数50%以上的,处1000元罚款。”现行《条例》规定:“对行驶在高速公路上的车辆,超速10%以上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而修稿中拟定于“对高速公路上超速10%以下的违法行为‘零容忍’。”
来源:中新网